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簽證申請第三步驟~

市區役所→台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→日本入國管理局→市區役所

第三步~~~~

事前工作準備好~~就要正式辦理簽證了

1.再留資格認定證明申請書( 可再入管局拿,申請時當場寫)

2.3個月內2吋照片 *2  (背面要簽名)

3.配偶的戶籍謄本

4.結婚證明書 (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申請)

5.配偶的納稅證明書 (市役所申請)

6. 身元保證書 (網路上可事先下載)

7.住民票 (市役所申請)

8.質問書 (網路可載填寫)

9.兩人照片2~3張,約會,出遊等等的照片

10.329円回郵信封(長型3號)

 

在留資格認定証明書交付申請(日本人の配偶者)

http://www.moj.go.jp/ONLINE/IMMIGRATION/ZAIRYU_NINTEI/zairyu_nintei1.html

 

準備的東西繁多,漏一個就要重跑一次~~

一定要準備好再去!!

另外我自己會順便帶著,台灣的戶籍謄本,2人的印章等等備用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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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自己當時因為缺了 台灣的結婚證明書~~

所以入管處有給我個信封,請我在一禮拜內(有壓日期),把文件補上寄給他們。

大約2禮拜後就收到可以去領簽證的通知了!!!其實還蠻快的!!

 

但其中有重點是~~再申請簽證期間,不可以出國

如果出國,就代表你放棄這次申請,等你下次入國後再申請一次!

這個在提出文件的時候,入管局的人再三跟我提醒,如果有非不得已一定要出國的時候,這些文件就會失效!!

 

關於質問書要寫的東西很多~~

包括 怎麼認識 有介紹人嗎?

甚麼時候開始交往,去哪些地方約會

交往期間跟結婚後 各自去對方國家幾次等等~~~

還好現在手機跟數位相機發達~

台灣人又愛照相~~~可以根據日期去排去抓~~

不然真是會整死人~~~

這大概是怕假結婚 真XX的人 已結婚之名行賺錢/工作之實 之類的吧~我覺得

IMG_0145.JPG  

 

 

P.S 領簽證時,需要繳交的4000円 不是現金,可事先在便利商店購買"印花",如果是品川入國管理局,同一棟大樓內就有便利商店可買

我在水戶這邊,就要到外面的便利商店做購買,但店員都很熟,跟他說一下就知道了!!

 

 

 

 

入國管理局-新在留制度

http://www.immi-moj.go.jp/newimmiact_1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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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ibayom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